一、制定背景
科技成果转化是连接科研和生产的重要桥梁,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环节。近年来,绵阳市深入实施“科技立市”战略,坚持一手抓科技创新、一手抓成果转化,以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格局正加快形成。目前全市聚集国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9家,备案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100家,获批建设2个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。2023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159项,促成技术合同交易认定登记额达101.96亿元,较2022年实现倍增。
随着科技创新工作的不断深入,一些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深层次问题开始显露出来,比如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如何完善、企业承载能力如何进一步提升、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如何活跃等等,都需要进一步通过政策措施来引导和解决。
二、总体考虑
《若干措施》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”和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紧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先行区目标任务,从机制、平台、主体、服务等多个维度不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支撑,形成全链条服务、全要素覆盖的成果转化创新体系,以科技成果转化助推新质生产力形成,赋能绵阳高质量发展。
三、主要特点
《若干措施》主要体现了4个方面特点:一是坚持问题导向。针对绵阳转化平台建设不足、企业承载能力不高、成果权属改革不深等突出问题,完善政策措施,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。二是注重多部门联动。整合了多个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措施,覆盖了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,弹好“协奏曲”、形成“组合拳”,发挥政策合力,全面支持成果转移转化活动。三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。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,培育专业技术经理人队伍,建立技术转移机构体系等,拓宽技术转移通道,推动科技成果在绵落地转化,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。四是发挥绵阳大院大所优势。深入实施院(校)地合作及服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深挖本地“富矿”,发布成果应用场景机会清单,实现科技创新成果“快转化”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若干措施》共5个部分,包含18条举措,26项具体政策,内容主要有:
(一)扩大科技成果有效供给。深化扩大高校、科研院所自主权管理改革,探索行业主管部门“一揽子授权”管理制度,实施“科技助理”制度,大力实施“招院引所”工程,加强科技成果分类评价,推广市场化评价,重点解决有效成果供给不充分的问题。
(二)加快成果转化平台建设。着力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,组建天府产业技术研究院,聚焦核医学等领域高质量建设运行好涪江实验室。鼓励建设省级中试熟化平台等成果孵化载体,并给予资金支持,重点解决中试熟化等成果转化平台匮乏的问题。
(三)提高成果转化承接能力。鼓励企业提升研发能力,参与“卡脖子”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,持续加强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积极申报国省科学技术奖,重点解决“大科技、小产业”这一突出问题。
(四)提升成果转化服务能力。瞄准成果转化人才支撑不足、金融赋能不够有力的问题,提出对技术经纪人和技术转移机构实施奖励,大力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科创企业,进一步完善技术经纪人、技术转移机构、成果转化融资等活跃技术市场的系列措施。
(五)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改革。扩大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处置自主权和收益分配权,探索建立尽职免责机制,优化督查考核机制,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打通“中梗阻”,重点解决“不愿转”“不敢转”的问题。
相关信息
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绵阳市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(试行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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